四川A类围挡要求-围挡规范和材料选择

依据四川A类围挡的规定,以下要求必须得到满足:

四川A类围挡

1、专业人员必须设计A类围挡,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进行施工,竣工验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。

2、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管理,如果尚未施工,则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。围挡管理单位应负责围挡的维护和保洁工作,每天至少进行一次保洁,以确保围挡干净整洁,无尘土、无乱张贴、乱涂写或乱刻画等现象。

3、围挡的高度应参照道路红线的标准进行设置,如果道路红线大于40m,则围挡高度应为3m;如果道路红线小于40m,则围挡高度应为2.5m。围挡顶部的0.3m应采用铝塑板贴面或构建柱进行装饰,围挡基座应为0.6m高度。此外,在每隔4m处应安装内藏式泛光灯照明。

4、为了满足A类围挡的要求,支撑钢架必须经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设计单位的设计,并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的要求。同时,必须严格控制围挡立柱间的距离:对于高度为3m的围挡,沿街单侧总长度小于50m的,展示柱距不得超过15m;总长度为50m-100m的,展示柱距不得超过20m;总长度大于100m的,柱距不得超过25m。对于高度为2.5m的围挡,沿街单侧总长度小于50m的,柱距不得超过12m;总长度为50m-100m的,柱距不得超过16m;总长度大于100m的,柱距不得超过20m。